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23〕12号
关于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等3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等3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10月7日
关于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等3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等3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10月7日
出处:http://www.nhc.gov.cn/fzs/s7852d/202310/b02b9e310c25477faeff44b2be8ef1a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