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中旬,中国新闻技联新闻资料专业委员会在南昌召开了年会暨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化研讨会。会上对各单位所使用的分类法进行了调查,在获得的23份问卷中发现,绝大多数部门所使用的新闻分类法都是自定的。
下表是对当时问卷的统计分析:
我国新闻信息分类方法状况
被统计的总数23个 |
自定分类法 |
使用中图法 |
使用《中国新闻资料分类法》 |
使用《录像节目资料分类表》 |
使用“光明索引”分类表 |
100% |
约73% |
约9% |
约9% |
约4% |
约4% |
由上表可见,我国新闻信息的分类方法高度离散。
信息分类是信息共享的基础,也是管理与开发信息资源的基本工具。不统一的信息分类标准,不仅达不到以上目的,还会由此形成众多的信息孤岛。在手工检索时期,人的手工操作成为沟通这些孤岛的桥梁。今天,计算机网络消除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时空界限,同时也放大了信息孤岛对信息共享的阻碍作用。为此,新闻界呼吁尽快统一新闻信息分类标准,真正实现信息共享。
在南昌会议上,大家对理想中的新闻分类法提出了各自的思考,现归纳如下 :
⑴ 兼顾各种类型新闻资料的需要,并具扩展性,从而为各单位实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⑵ 分类类目明确,但层数不宜太多,最多不应超过四层,以适用于计算机存储和检索。
⑶ 分类标准应从实用的角度出发,类目的确立及序列安排应具有科学性、包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⑷ 充分考虑广播、电视系统的实际需要,注重多媒体信息的分类标准。
⑸ 适应自动化的需要,提高自动抽词率。
⑹ 简洁、易记、易操作,分类明确、清晰。
⑺ 符合新闻作品特色,尤其在一些内容跨度大,涉及面广的作品分类上能有更为准确的类目设置。
⑻ 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既要与图书、档案分类法有所不同,充分体现出我们的新闻特色;又要考虑到全国同行的共性,收集现有分类法,提取共性与精华。
⑼ 在类目设置上,尽量给各领域及各专业留出可以扩展的空间。
在全国新闻界的合作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成功出台。该标准的高度概括性(高度概括新闻资料涉及的绝大多数内容)、权威性(能得到多数中文新闻媒体的普遍认同和采纳)、通用性(适合通讯社、地方、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使用)和延续性(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这一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所涉及的新领域或事件),使它不仅达到了南昌会议中所提出的要求,而且其作用已超越信息管理工具,其意义更远非一部分类法所能概括。
1、它是“让华人融入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的桥梁
《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的课题负责人鲁炜先生曾经说过:“我们所要建立的‘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是为了整合两岸三地乃至全世界中文新闻信息资源,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让华人融入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为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现今的《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其类名看不到具有中国政治性色彩的字眼,而更多使用中性化的词语,如“公安”为“警务”所替代、“宗教信仰”改为“宗教”等。这将更有利于向全球华人推荐中文新闻信息,更便于打通华文新闻信息的使用瓶颈,为促进两岸三地乃至全球华语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铺平道路,为中国与世界的全面接轨、提高中国的世界影响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架设桥梁。
2、它是综合集成各类新闻信息的利器
科技的进步给新闻传播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带来深刻的变化。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发明,使新闻传播出现巨大变化。首当其冲的就是新闻传播主体扩展,新出现的网络新闻改变了新闻主体的构成,使新闻传播主体由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扩展到随机的个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特别是政务信息的公开,许多政府网站成为强劲的新闻传播主体。
《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充分地考虑到新闻信息的综合性、社会性与全面性,具有比以往任何一部新闻信息分类法更大的容量、更宽的覆盖空间,可以用来聚合千千万万零散的、来自不同传播主体的新闻信息,真正做到“集腋成裘”,达到最大程度地整合新闻信息资源的目的。通过将不同新闻主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与网络新闻)的新闻信息资源有机的整合,有利于在统一标准下建立中文新闻联合资料库,为新闻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新闻信息的产品化提供基本条件。
3、它为新闻信息资源的鉴别提供支持
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创办网站,发布新闻信息,加上一部分个体和社会组织上网发布新闻信息,新闻信息的总量急剧增加。同时,由于不同的新闻传播主体具有不同的新闻传播目的,不同的新闻传播特点,这将使新闻信息的质量发生很大的变化。在新闻传播主体的复杂化、新闻信息的质与量发生变化的态势下,怎样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新闻信息是对新闻工作者的一大挑战。
新闻信息资源能否得到开发,以及开发的广度与深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介主体对新闻信息资源的鉴别与认识,取决于他们能否判断新闻信息资源的真伪、分析新闻信息资源的价值大小。新闻信息资源的丰富性、复杂性与多变性,媒介主体难以完全凭借自己的知识及以往经验对海量新闻信息资源做出最准确判断,它需要借助相关文献资料、在各类信息载体上进行相关内容的搜索,以通过对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的相互比较研究,得出可靠结论。《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由于可以达到最大程度的聚类及综合集成各类信息,从而为媒介主体或用户比较、分析信息的真伪与价值大小提供了便利,于是从根本上维护了新闻信息用户的利益。
4、它有利于实现新闻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突破了不同类型新闻媒介的相互分割,实现了文字、照片、音视频与网络等不同形式新闻信息的统一分类,这有利于及时而全面的对新闻信息资源进行采集与编辑,有利于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更有深度或个性的报道,也便于将同类信息编辑成新闻信息产品(如书、图片集或电影等)。总之,《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为对各类新闻信息资源的重新组合提供了工具,为新闻信息的增值性开发、实现新闻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提供了便利。
5、它便于新闻信息资源的发现
现今,“我国大部分电台、电视台的制作、播出环节基本实现了数字化,卫星、光缆干线传输已实现了数字化;到目前为止,我国依法取得登载新闻资格的互联网站有150家,全国有1400家新闻媒体创办了网络版” 。怎样在浩瀚无序的互联网信息中发现用户的需求,《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提供了最佳解决方案——分类搜索。分类搜索以科学、实用的分类目录为工具,以规范化的自然语言为类名,在对网络信息归纳、概括的基础上,以网站为单元,提供经过专家评价和人工整序的网络信息。由于分类目录已按照学科或主题对网络信息进行了标引,所有网站在分类体系中同聚异分,各有所属,"纵向成枝,横向成网",只需"按图索骥",同一类属或相关主题的信息即可"循类以求",适用于查询具有同一特征的多个目标和主题范围广、概念宽泛的问题,因而它是新闻信息检索的最好工具。《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为新闻信息分类搜索奠定了厚实基础,因而有利于用户在浩瀚的信息海洋中发现新闻信息资源。
由上可见,《中文新闻信息分类标准》作为新闻界的信息管理工具,其社会作用与意义远远超越了作为工具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