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7月23日从鞍山市农委了解到,鞍山市在06年制定10种农产品地方生产标准基础上,到今年底将有20种农产品拥有地方生产标准。萝卜、白菜、南果梨等20种鞍山人需求最多的农产品已经实行无害化生产。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当时以秋白菜为突破口,建立生产基地,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使无公害农产品行动得以顺利实施并迅速推广。06年以来,鞍山市又针对地域特点,组织专家对南果梨、大白菜、滑子蘑等20种农产品制定了农产品地方标准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农民进行培训,使农民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无公害技术规程操作。
有了农产品地方标准,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得到保障。今年,鞍山市已有白菜、萝卜、土豆、红薯、南果梨等20种农产品实行无害化生产,无公害率达到98%以上。
为了对农产品进行全程管理,今年上半年,鞍山市有关部门已完成监测面积1013万亩,对生产基地的土样、大气、地下水等标样都进行了详细采集,对部分存在污染的原农业用地不允许继续生产农产品。此外,为了让市民买到放心农产品,鞍山市建立了市级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承担起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还重点建设了海、台、岫三个县级检测站,承担起县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监管任务,并装备30个乡级检测点。在供应鞍山市80%蔬菜的宁远蔬菜批发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安排专业监测队伍,常年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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