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质监局发布了首个《煤制合成天然气》地方标准(DB65 3664-2014)。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煤制天然气地方标准的空白,将规范产品质量,使煤制天然气产品质量有据可依,有效促进新疆煤化工、煤制天然气行业发展。
煤制合成天然气是指煤经过气化、净化、甲烷化工艺生产的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合成天然气。新疆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已探明煤炭资源总量的40%。目前天然气价格的上涨给国内煤制天然气企业带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新疆规划、立项、通过环评、或者已经开工生产的企业多达36家。
由于煤制合成天然气的一些特殊性,常规天然气质量标准不适用于煤制合成天然气,急需制定相关标准,解决产品气质划分和技术要求、产品试验方法、产品输送和混输、产品交割等一系列问题。《煤制合成天然气》地方标准通过了热值和甲烷含量、氢含量、总硫含量和硫化氢含量等9项技术指标评价产品质量。该标准的制定发布,符合新疆煤制合成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