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雀巢能恩”婴儿配方奶粉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近日在四川省南充市遭遇当地食药监局的处罚,被罚了130多万元。一同被罚的还有另一家知名奶粉品牌贝因美。
财新记者多方证实了上述事实,雀巢方面亦证实接受过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并已作出改正,但称事件发生在2013年,并且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据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雀巢能恩”遭罚一事发端于2013年,当时南充市工商局接到当地一位女士的举报对两种问题奶粉展开调查。后地方机构改革,工商局部分职权划到食药监局。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在通报该年度办结的九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中提及此事,并对举报人奖励10万元。
不过,南充食药监局在通报中以“某奶粉”替代涉案奶粉品牌,直到1月14日才在官网上公布对举报人奖励的名单中附带披露了两家奶粉品牌的名字,均与对产品成份的标识不当有关,此外还有澳利乐奶粉也被披露类似问题。
《四川日报》在1月6日报道称,两个产品货值金额达27万元,食药局“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对销售以上两个产品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共罚130多万元”。
至于涉案奶粉存在的问题,《四川日报》引述食药局相关负责人的话,指出其“把乳制品还原再生产乳制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并且“产品声称特别添加3600万益护因子和专佳蛋白,但是配料里根本找不到这两种配料,明显不符合GB7718中3.1、3.4的要求”。
过去,从国外进口乳粉后再还原加工成奶粉是在国内乳业中常见的行为,但因担心不良厂家在加工过程中有可能添加三聚氰胺,以及认为这种还原法会影响奶粉的新鲜度和营养成份,中国已在2010年由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令禁止。在这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禁止将服粉再还原生产奶粉的行为。
而GB7718指《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中3.1和3.4条款规定食品生产和经销商应遵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1月14日上午,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集团事务部给财新记者回复邮件时证实2013年,四川南充工商局对“雀巢能恩”婴儿配方奶粉产品的“湿法工艺”、“特别添加瑞护因子”和“专佳蛋白”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是前两项不存在问题,“专佳蛋白”是雀巢公司的注册商标,在标签标注方面存在瑕疵,需要改进。“我公司接受了政府的意见并已对此进行了改正。”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集团事务部还强调,“此事件不属于食品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