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小肥羊)前天发布说猪肉丸没事的声明,不知何故又匆匆撤下。
对于消费者广泛关注的小肥羊猪肉丸添加剂超标问题,前日0时21分,小肥羊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超标只因企业标准定得过高。昨日下午,当新快报记者再次打开小肥羊官方网站和微博时,却发现该声明已被撤下。
小肥羊
超标只因自身标准高
前日0时21分,小肥羊就此次猪肉丸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随后该声明在其公司官方网站上登出。声明称,经过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仔细对照,小肥羊公司郑重确认:深圳小肥羊生产的猪肉丸产品中的复合磷酸盐的添加量低于5克/千克,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最大使用量规定。
声明同时称,涉事产品超标是因为企业标准过高过严,“由于该产品企业标准还规定了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指标,该指标过严,导致此次被判不符合企业标准。”
不过,昨日下午该声明在该公司的网站和微博上销声匿迹,小肥羊也未对此事件发布其他声明。
监管部门
明显超出了国家标准
小肥羊的“郑重确认”是否属实?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新快报记者称,此次确实检出小肥羊猪肉丸的复合磷酸盐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今年一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抽样检验,在企业成品仓库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检其2011年2月10日生产的1公斤/包的“超精猪肉丸”,由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其复合磷酸盐项目不合格,小肥羊此款产品的复合磷酸盐实测值为6.7克/千克。上述人士表示,在我国2007年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于复合磷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含量规定较为模糊。但在今年5月13日,国家卫生部公布了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其中明确规定复合磷酸盐作为国家标准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预制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5克/千克,而小肥羊此款产品的实测值为6.7克/千克,明显超出了国家标准。
新闻链接
收购进行中 小肥羊出事
今年5月13日,国际餐饮业巨头——百胜餐饮集团宣布拟溢价约30%现金收购小肥羊,完成收购后小肥羊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目前此项交易正在静候商务部的批复。
小肥羊于1999年8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创立,以特色羊肉火锅及特许经营为主业。2008年6月,小肥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中国著名的餐饮集团。根据小肥羊2010年的年度报告,目前该公司在内地有179家自营餐厅和274家特许加盟店。小肥羊董事会主席张钢曾表示,今年小肥羊计划新开40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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