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修订通过评审山西老陈醋"将更加突出产品质量和营养保健功能。12月14日在太原举行的
《地理标志产品 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审查会上,十余名专家对修订的《地理标志产品 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进行了评审,该标准获得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并获通过。
新修订的 《地理标志产品
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规定:山西老陈醋是以高粱、麸皮为主要原料,以稻壳和谷壳为辅料,以大麦、豌豆为原料制作的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经酒精发酵后采用固态醋酸发酵,再经熏醅、陈酿等工艺酿制而成的食醋。其生产所用原料高粱、大麦、豌豆,主要来自忻定盆地和太原盆地及周边地区,不得使用玉米等其他粮食或代用粮食,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所用谷壳、稻壳应清洁,不得有霉变、结块现象,并经除杂和清蒸处理,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山西老陈醋的陈酿期须在12个月以上。同时,提高了总黄酮等对人体有益物质的含量指标,特别是总酸由4.5度提高到6度。
《地理标志产品 山西老陈醋》将代替GB19777-2005《原产地域产品
山西老陈醋》标准,这是近年来我省对山西老陈醋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新标准主要对山西老陈醋的总酸、氨基酸态氮、总黄酮、食盐等理化指标进行修订。这些指标的建立,提高了对生产者质量行为的制约力和识别特色产品的鉴别力;若不按山西老陈醋规范工艺生产,其产品指标将达不到规定要求。
新标准还规定,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是:太原市清徐县,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迎泽区、晋源区、尖草坪区;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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