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台城市综合管理示范街建设标准,规定被列为示范街的街区市容市貌要达到无占道、跨店经营、无流动摊点、无违法户外广告等“十无”建设标准,并于年内根据此标准完成对城区东岗西路、天水路等15条综合管理示范街的规范整治。
庆阳路、静宁路首批试点
城区内庆阳路、静宁路作为15条街的主要试点街道,首先进行集中整治规范。24日,记者跟随兰州市、城关区两级城管执法局及公安两部门100余执法人员在静宁路规范整治时看到,虽然下发整治通知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但该条街道店外店、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破旧等现象依然存在。兰州市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董波告诉记者,2007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将对庆阳路、静宁路综合管理示范街进行规范整治,按照标准集中清理取缔流动摊点、店外店经营、沿街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清理户外广告、门头设置;依法拆除影响市容、规划的乱搭乱建;规范早餐经营摊点,依法取缔除民生、金太阳、快乐汉堡外的“三无”早餐摊点等。
3个月15条主街区建成示范街
从现在开始截止到10月底,在3个月内分段完成对东岗西路、天水路、皋兰路、庆阳路、静宁路、酒泉路、张掖路、南昌路、金昌路、平凉路、中山路、农民巷、雁滩路、甘南路中段、佛慈大街15条综合管理示范街及商业繁华区的规范整治,并完成7万平方米违法、违规广告的拆除任务,对这些街区的违法建设、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布幅、条幅、彩旗、灯箱、店外店、马路市场、乱摆摊设点、洗车场点、废品回收点、牛肉面馆、环境卫生、餐饮污染、城市“牛皮癣”等问题进行综合规范整治。
“十无”标准为示范街换新颜
街区市容市貌达到“十无”,即:无占道、跨店经营,无流动摊点,无违法户外广告,无乱堆乱放,无乱设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弃乱排,无残污破损,无侵绿占绿。街道两侧的建设(拆迁)工地,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清扫、保洁及时,环卫配套设施基本满足要求,无卫生死角、“脏乱差”地段;周边的马路市场规范有序,无乱搭乱建和跨区域经营等现象;报刊亭、公交车站(点)的设置规范、统一;车辆停放有序;执法部门在管理示范街中“定人、定岗、定责”,奖惩到位,制度落实。
马路市场违法棚顶及时拆除
示范街区门头(招牌),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门头(招牌)必须用字规范,字迹清晰,设置必须与周围景观保持和谐。洗车场(点)标识、店牌要统一,要实施循环水作业,无严重浪费水资源现象,不能在居民区、商业区、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占用人行道清洗车辆的现象。同时,列入清退计划的马路市场要取缔,未列入的将对经营区域进行合理划定,对违法搭建的棚顶和其他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篷布等各类覆盖物将被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