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卫生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已制订完成食品卫生标准400余项,基本覆盖了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近年来,根据《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卫生部继续完善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工作。
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是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卫生标准包括基础标准(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加工助剂使用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如《粮食卫生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酱油卫生标准》、《食用盐卫生标准》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如《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如《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等)。今年上半年,卫生部组织完成了35项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涉及2040种食品添加剂和987种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十一五”期间,卫生部将加强食品标准间的协调和统一,重点做好食品微生物、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是食品安全与食品贸易的技术性法规。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确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是发生食品贸易争端仲裁的依据。1984年,我国加入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卫生部承担了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长单位和秘书处工作,与农业部一起,组织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个部门参与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工作,并承担了树果等相关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起草工作。2006年,卫生部代表国家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使我国成为其下设的10个综合委员会主持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并于2007年4月首次以法典主持国身份成功举办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会议得到了与会各国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展示了我国处理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方面的能力。
通过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监测合格率在逐步上升,但食品安全现状与广大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的差距,食品安全形势面临着来自许多方面的严峻挑战,例如传统的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新原料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有现阶段食品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责任,卫生部门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食品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等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努力开创食品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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