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如果能够成为天津市的“鼓励型小企业”,今后,将会得到更多的优惠待遇。
8月7日,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促进天津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天津市首次制定出台了《天津市鼓励型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天津市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型小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创办,或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都市工业型和社区服务型企业;农产品加工等都市服务型企业。
科技型企业是指以创新为发展动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转让、咨询等服务以及对传统技术改造的企业,行业范围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光电机一体化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都市工业型企业是指能源消耗低、无污染、占地少,适宜在都市生存与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行业范围包括生态环保行业,服装服饰行业,电子信息产品加工行业,食品加工行业,冷冻冷藏、包装与印刷行业,室内装饰装潢产品制造业,珠宝钻石等工艺美术品、旅游品制造业,钟表制造业,仓储物流以及其他符合都市工业特征的行业。社会服务型企业是指利用一定技能、场所、设备和工具,为社区居民生活提供各种劳务和服务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行业包括餐饮业、旅馆业、零售业、租赁业,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便民店、再生资源回收,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和文化创意产业等。
农产品加工等都市服务型企业是指为都市服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销售的企业。其行业范围包括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精深加工,包括营养、经济、方便、保健类的食品加工。畜禽产品(主要包括猪、牛、羊、鸡、鸭、兔等产品)的深加工。优质、营养的奶制品加工。优质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有机或绿色蔬菜加工与深加工。干鲜果品保鲜、储藏及精深加工。茶叶加工与深加工及其他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
三类鼓励型企业评定标准
鼓励型科技型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技术政策和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的范围,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技术转让、咨询等经营业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管理制度,具有良好企业信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年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与设施。技术开发经费占本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的2%以上(初创期企业不受此款限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初创期不受此款限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要求,自觉开展资源节约或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能源和资源耗费达到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
鼓励型都市工业型和社区服务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明确健全的企业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由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创办,或者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就业达到职工人数 的30%以上。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与设施等。
鼓励型农产品加工都市服务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健全的企业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依法经营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向市场和消费者提供绿色、无公害的产品,企业辐射能力较强,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民致富。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与设施等。
鼓励型小企业认定期限为3年
中小企业局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鼓励型小企业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务,认定及公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鼓励型小企业的认定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企业可重新申请认定。对已认定的鼓励型小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虚假、瞒报的企业,应当撤销认定决定,并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的申报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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