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执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已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图2)
幼儿园收费,10年前的标准低了,现今又太乱,有的甚至高得离谱——
相对义务教育“一费制”而言,学前教育收费让人“雾里看花”,各种各样的收费名目繁多,让家长们无所适从。而我省目前对幼儿园、学前班执行的收费标准仍是10年前制订的。“这个标准明显不符合现在的经济水平,也是导致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为此,我省正在积极酝酿年内调整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以此规范幼儿园收费。
幼儿园收费“一园一价”
“南丰县某幼儿园收取插班费,还不开发票!”这是本报新闻热线日前接到的举报,举报人称,该幼儿园向部分学生收取插班费,每人每年400元,有熟人可以免交。
类似现象在南昌同样存在。4月12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幼儿园,发现各家幼儿园的收费都不一样。红谷滩某私立幼儿园每月收费900多元,不含住校费,有校车接送但要另外交费。青云谱区某保育院收费是200元/月,几个城中村里的幼儿园收费也各不相同,从120元/月到220元/月不等。
除每月固定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幼教事业发展费等费用外,有些大幼儿园还对部分要求入园的孩子收取数额不低的“赞助费”。
“我的小孩子在省八一保育院,每年要交5000元赞助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对保育院的做法敢怒不敢言。4月12日上午,记者以家长身份拨通了八一保育院的电话,一位女士告诉记者,院里对社会招收的孩子除每人每月交200元外,还要一次性收取每人每年1500元的赞助费和发展费。而南昌市东湖区某保育院,有指标的孩子交赞助费1800元,无指标的孩子则交赞助费3800元。
收费标准早有明确规定
难道幼儿园收费无章可循,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吗?事实并非如此,12日,记者从省物价局拿到了1997年由“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共同制订下发的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
该标准明确了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家长送子女入园应负担保育、教育费用”。但是,凡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学前班根据评估定级实行等级收费标准,未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学前班,一律按三级园(班)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保育费70 元/月,教育费70元/月。全日制幼儿园分三级,:一级保育费50元/月,教育费40元/月;二级保育费40元/月,教育费20元/月;三级保育费25元/月,教育费15元/月。学前班分三级:一级保育费23元/月,教育费7元/月;二级保育费18元/月,教育费7元/月; 三级保育费15元/月,教育费5元/月。寄宿制幼儿园在全日制基础上加30元。上述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收费标准。
标准还明确了其他项目收费:1.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举办困难班,可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困难班班费;2.幼儿伙食收取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当地物价情况,本着收支相抵、不赢利为目的原则确定;3.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限代收课本费、资料费,另外,临时性收费按保本原则收……除此以外,严禁代收其他任何费用;4.幼教事业发展费。对计划外招收的幼儿可按每生每学年400元收取幼教事业发展费。
“没有赞助费、插班费,这属于乱收费。”物价部门的态度很明确。
拟通过调整标准规范收费
“这是10年前制订的标准,现在来看是偏低了,无法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由此也导致大部分幼儿园想尽办法收取各种费用,同时也带来了物价部门管理上的困难。”这是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士的看法。也正因为如此,今年起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已经会同省物价局收费管理部门,对幼儿教育进行成本测算,并将根据测算拟定新的收费标准。“如果新标准出台了,有望解决幼儿园收费各自为政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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