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协会27日透露,该协会已在上海成立联络部,并已开始进行收费的前期工作。不过上海市文化娱乐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仍强调,上海卡拉OK企业不会按12元/天/包房的标准向中国音像协会付费,目前该协会正在按照与中国音著协的协议收取2006年度的表演权(词、曲)使用费。
“上海卡拉OK企业是不会向中国音像协会缴费的。”朱南告诉记者,目前收费的症结还在老问题———收费主体的合法性上,依据《国家版权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因此也无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收费。
据朱南介绍,目前该协会正在按照与中国音著协的协议收取2006年度的词曲版权使用费。虽然2月份期间,中国音著协官方网站曾发布公告表示,由“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代表该协会具体收取音乐作品表演权使用费,音著协及所属地方办事处将不再直接针对卡拉OK经营场所开展收费工作。但音著协还表示,上海卡拉OK企业仍可按照“老标准”缴纳2006年词曲版权使用费。
此外,朱南也表示,目前无论是“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或中国音像协会,都还未与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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