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必须关注社会公平,但哪些社会群体感到不公平,公众对社会不公承受的底线在哪里?有没有一个社会公众心理承受的阈值?为此,2006年5月对部分具有北京市户口的15岁-70岁的北京市民进行了一次入户问卷调查。调查数据如下。
对私营企业主收入的态度变化反映了北京市民社会公平观的嬗变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在北京城区居民的心中被认定为收入高得既合理又公平的有IT新富豪、私企老板、奥运冠军和获奖科学家;合理但不公平的是金融保险业高管人员和国企高级管理人员;不合理也不公平的是房地产商、成克杰等落马高官和演艺界明星。
北京城区居民对收入分配结果公平还是不公平的主观认定是具体而有所指的。超过半数的人们并不反感获奖科学家、奥运冠军、私企老板和IT新富豪的高收入。在作者1986年所做的调查中(参见雷弢:《社会公平的主观认定》,《北京日报》,1988年2月22日和3月4日连载),北京市民认为先富后富的秩序应该是:大学教师→车间主任→生产线工人→个体商贩,个体商贩被认为应在致富次序排位最后。但二十年后,从个体商贩发展起来的私企老板的高收入不仅没有引起人们的不满,反而被七成左右的北京居民认为是既合理且公平。这不仅意味着大多数北京居民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先富起来的这一社会新阶层的最终承认,也表明了人们原有头脑中的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虽然认为金融保险业和国企高管人员的收入比普通工薪阶层高一些是合理的,但同时也有半数以上的居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对于金融保险业高管人员而言,有54.1%的北京人认为现有的收入差距是不能接受的,他们的收入应该比只比普通工薪阶层高2.84倍为宜。
调查认为,国企高管的收入应该只比普通工薪阶层高2.44倍,这应该被视为北京居民对国企各职位等级拉开收入合理差距的心理承受阈值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国企高管的高收入对于工薪阶层是否公平和不公平的比例都没有超过50%,有47.8%的被调查者认为国企高管的收入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是公平的。但也有49.7%的人认为不公平,认为不公平的人们提出,国企高管的收入应该比只比普通工薪阶层高2.44倍,即如果普通员工收入为1000元的话,国企高管的收入应为3440元。这应该被视为北京居民对国企各职位等级拉开收入合理差距的心理承受阈值。比较人们对同为高收入的私企老板与国企高管的认同区别,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私企老板的高收入似乎比较宽容,而对国企高管的高收入就有反感。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