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布《行政执法部门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罚100元
街头卖糖葫芦的商贩,因为没有明码标价被物价部门罚款1000元,这种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擅自伐树后,如果能主动补救,能否从轻处罚?
今后,以上情况将有新的答案。
22日,郑州市政府公布的《郑州市行政执法部门罚款自由裁量阶次》中,把包括不明码标价在内的1338项罚款项目的罚款标准都作了细分。执法人员将根据被处罚人违法情节的不同作出不同处罚,做到“过罚相当”。
[郑州首创]1338项罚款有了硬“杠杠”
提起这项制度设立的原因,郑州市法制局副局长李文德说,目前,各级执法部门都存疑惑,因为许多罚款幅度跨度较大,执法尺度不统一,既不便于执法人员执法,也容易受权力、人情、利益、个人偏见等因素影响。
从06年开始,郑州在全国率先开始推进行政执法部门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把罚款的幅度细化,形成不同的“落差”。
李文德说,这项制度最主要的特点是“过罚相当”和“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具有灵活性,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目前这项制度共涉及郑州市45个执法部门,需要按要求建立“落差”的罚款项目有2804项。目前,已按要求建立了裁量阶次制度的有1338项,今年力争使剩下的罚款项目全部细化,建立完备的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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