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发短信……电信跟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可是,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会发现,通信业务中陷阱重重。3月14日,在辽宁省消协举办的“消费和谐”年主题座谈会上,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将规范通信行业的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和谐因素。
通信行业陷阱欺诈不少
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陈竹秋介绍,目前通信行业仍然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和谐因素。电信运营企业在进行业务宣传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模糊资费构成;各类业务特别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强制服务并收费、诱导或欺骗消费、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仍然存在。
新政策规范违规行为
针对行业内的不和谐因素,陈竹秋副局长在会上公布了一些新规,其表示今后将建立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近期出台了《电信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作为考核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含其代理商)电信服务质量情况的标准和依据,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的监管。针对用户投诉的电话营销热点问题出台了《(辽宁省)电信企业电信营销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增加使用电信服务的透明度,保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此外,今后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建立奖惩机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欺诈等进行严惩,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同时,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据了解,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正在加快建设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平台,平台建设完成后,将改变原来的只能通过电话方式12300受理用户投诉的单一模式,通过电话和网络都可以直接受理用户投诉。预计大概3月末该平台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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