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后将按照新修订物业服务强制标准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级。即日起,市建委新修订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类住宅小区首度共用新服务标准
与2003年实施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比,新标准最大的特点是统一了本市各类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将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等不同性质住宅分而治之的做法。
另一个区别来自服务标准的效力。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前北京出台的相关规范仅仅是指导性意见,对物业公司没有强制标准。而新修订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是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而二、三级标准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指导级标准,将在日后向社会公示。
服务等级成物业公司资质评定硬指标
物管公司资质等级在一定程度是鉴定其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标准之一,同时也是物管公司进行招投标的主要考核指标。近日有业主反映,小区的物业公司提升等级,但服务项目、质量没有丝毫改变。不禁使人疑问:物业公司的资质评定与服务质量有没有关系?
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目前物业公司资质评定主要依据物业公司的注册资金、管理人员资质、管理的小区类型以及建筑面积等几个指标,服务质量是一个软指标。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新的服务标准出台后,服务质量很可能会被列为评定物业公司资质的硬性条件。
对于连正在公示的基本标准都无法做到的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也撂下“狠话”:“如果物业公司连这些条件都不能满足,那它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