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6日讯 国家测绘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该规划规定,我国“十一五”期间将制定、修订100项左右急需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和专用标准。力争在“十一五”末,地理信息标准总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初步扭转我国地理信息标准制定修订严重滞后的局面。
据了解,《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在“十一五”末,地理信息标准总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即:国家标准的标龄达到5年以内;相关领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达到60%以上,我国提出和承担国际地理信息标准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制定修订100项左右急需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和专用标准,从根本上缓解地理信息生产、资源共享、国家安全与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存在的标准缺失、不配套、实用性不高的矛盾;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标准管理与协调机制,完善标准形成机制,初步扭转我国地理信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严重滞后的局面。
“十一五”期间,在建立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基础上,除了面向重点领域,制定修订一批急需适用的标准,转化、采用一批适用的国际标准外,还要加大标准的基础性、前期性研究,探讨建立标准一致性测试和评价体系,加大力度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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