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8897.3-2006《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GB/T 20155-2006《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GB 8897.5-2006《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均已发布。将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 8897.5-2006是强制性的电池安全国家标准,各电池生产企业和相关单位应充分做好执行该标准的准备工作。
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委有关标准化工作的精神,帮助电池生产企业、电器具设计制造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三项电池国家标准,全国原电池标委会秘书处将于2007年3月下旬组织召开这三项国标的宣贯会,由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详细宣贯讲解标准,解答问题。
会议主要内容:
1、宣贯国标GB 8897.5-2006《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宣讲人:林佩云 2、宣贯国标GB/T 20155-2006《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宣讲人:刘燕 3、宣贯国标GB/T 8897.3-2006《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宣讲人:金苗 4、问题讨论和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