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然而常州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情况表明,常州市出口电动自行车的多数最高车速都远远高于此项要求,约三分之一的出口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达到每小时40至45公里,超出我国现行标准两倍多。
电动自行车属于新出口产品,近年来逐步增长,但是目前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不适应日常检验工作需要,抽样及判定等项目检验人员只能参照《出口自行车检验规程》进行。自行车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但电动自行车产品出口却没有此项要求。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口电动自行车检验规程》及相关政策,以便出口检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