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和《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前,上述标准已由编制单位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件及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7月10日前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征求意见稿)
5.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征求意见稿)
6.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征求意见稿)、《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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