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通用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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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5030-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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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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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的以煤、生物质(木材、竹材、果壳等)为主要原材料制备的颗粒活性炭、蜂窝活性炭,以含碳纤维等高分子材料为主要原料制备的纤维状活性炭及再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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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ctivated carbon for control of industrial organic waste gas |
中标分类: |
建材>>炭素材料>>Q52炭素材料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99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实施日期: |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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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竹溪活性炭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林凯、屈健、杨超、周建斌、边博、王万平、毛丽、王洪炳、吕震龙、曲凡玉、杜亚潇、赵静、李鸿霖、刘智强、马欢欢、毛鹍、张润毫、桂晓光、魏琳、李泳泽、陈登宇、赵洪键、卞建平、杨金杯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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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竹溪活性炭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凯、屈健、杨超、周建斌、边博、王万平、毛丽、王洪炳、吕震龙、曲凡玉、杜亚潇、赵静、李鸿霖、刘智强、马欢欢、毛鹍、张润毫、桂晓光、魏琳、李泳泽、陈登宇、赵洪键、卞建平、杨金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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