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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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8770-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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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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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原则、技术要求、评定及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从事食盐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盐产区的运销站、转运站和食盐转批发或代批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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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quality rating and technology requirement for edible salt wholesale enterprise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8770-2002;被GB/T 18770-2020代替 |
中标分类: |
食品>>食品综合>>X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2-28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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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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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2-07-02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盐业总公司 |
起草人: |
刘唯、晏仲华、陈存法、夏永利、郭剑萍、李新华、罗仪、胡世启、崔静、王军峰 |
计划单号: |
20065970-T-607 |
页数: |
2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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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B/T18770-2002《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GB/T18770-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食盐配送的内容;
---对AAA 级企业提高了标准要求;
---对附录A 增加了食盐配送评定细则30分,各等级最低分数相应做了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盐业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唯、晏仲华、陈存法、夏永利、郭剑萍、李新华、罗仪、胡世启、崔静、王军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77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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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461 食用盐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国务院1994年第163号令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6年第197号令 食盐专营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第98号令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7号令 食盐价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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