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浙江乐清市头盔行业协会在乐清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发布会,宣布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正式发布生效。据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全国首个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
今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25公里。这使得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成为了市场上的热销产品。据介绍,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指时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乘员佩戴的一种头部防护装具。《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规定了头盔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等组成,采用质地坚韧、耐用的全新ABS材料,头盔质量(含附件)不大于800g等标准 内容。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长久以来国家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没有制定相关的标准 ,一些低小散企业和个体趁机进入市场,其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同时,在标准 真空期由于产品质量没有评定标准 ,一些生产企业为了占领市场,通过使用劣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进行恶性压价竞销,而相关法律法规惩戒措施力度不足也导致了质量监管手段有限,导致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乱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浙江乐清作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主要产地,其产量占全国同类产品的40%以上。2008年,乐清市质监局组织和引导部分头盔行业骨干企业制订《浙江省乐清市助力车防护帽企业联盟标准 》,推动乐清头盔产业的健康发展。此次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在当地监管部门的引导下,乐清市头盔行业协会在《浙江省乐清市助力车防护帽企业联盟标准 》的基础进行调整,经过近一年的时间重新制定发布《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属首创。
值得一提的是,该《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 》参照了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的各项规定,并根据速度和质量的不同做了合理的修改。如对保护乘员最重要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的试验方法和性能做了合理的规定,能起到很好的保护电动自行车乘员安全的作用。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团体标准 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各项安全质量指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弥补了行业标准 的空白,可有效规范和提升乐清市头盔行业的整体环境,也为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中提供了参照的标准 。
目前,乐清市有头盔生产企业50多家,已有近50家企业与乐清市头盔行业协会签订相关协议,自愿遵守该标准 进行相关产品生产。
下一步,行业协会将在监管部门的协助引导下,进一步推进团体标准 的落实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团体标准 在该行业内的影响力,保障电动车乘员防护帽市场的良性发展,保证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对整个行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