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GBZ 20-2002)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国得到广泛应用。由于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新的化学物质不断出现,随之出现新的刺激物、致敏物和新的临床表现类型,职业性接触性皮炎整体发病呈上升趋势。刺激物是引起皮肤或黏膜产生刺激性炎症反应的物质,致敏物是引起过敏反应、导致出现不同的皮疹类型的物质。接触性皮炎是皮肤或黏膜单次或多次接触外源性物质后,在接触部位甚至以外的部位发生的炎症反应。临床一般表现为红斑、肿胀、丘疹、水疱、甚至大疱等。
本次修订根据实际的需求,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刺激物和致敏物,并根据化学物质的成分进行了分类,以便更好地指导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和治疗。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临床表现与非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相同,因此在诊断上应注意结合以下特点:有明确的职业接触史(如工种、工龄、接触物质、接触方式、防护措施、卫生条件等)、同工种发病情况及动态观察等。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