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标准,改善空气质量,天津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和《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等3个地方配套标准,并经市政府批准于7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
3个地方标准首次针对天津市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的排放限值、检测测量方法、数据有效性判断和结果判定进行明确规定,对于天津市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污环保检验、尾气治理、监督执法等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