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质监局特设局局长何西环介绍,目前我国对住宅电梯配置数量有专门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只有一部,但规定很笼统,只有“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简单的一句话,没有精确到一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的上限。而在另外一部推荐性标准中,有更细致的规定,由于没有强制性,很多建设单位并不采用。
不过,这种情况有望在年内改变。“南京正在制定一份技术规范,是强制性的地方标准,里面会明确多少住户用一部电梯,保证住宅楼的电梯够用。”何西环说,由于这份标准的制定涉及到质监、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年底可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