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4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下简称新国标)即将实施,该标准增减了微生物及理化指标,要求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标签标识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而目前市场一些瓶装饮用水标注的“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等将不得标注。这也意味着目前市场上小分子水、离子水、富氧水等诸多称谓的包装饮用水名称将退出市场。
“新标”实施不科学标签将禁止
我们去商场、超市,会发现瓶装水种类繁多,而且名堂不少。5月10日,记者到多家超市、商场的瓶装水销售区看到,有的水号称“能量水”,有的则说是富氧水,而矿物质水是最多的。
在亭江路南城百货超市,市民张先生将各种水看了一遍,不知道选那种水喝好。他说,一些瓶装水的标识说得很好,真的有所说的作用吗?最后他从解渴的角度出发,选购了一瓶纯净水。而张先生的困惑,相信不少市民也有。
根据包装饮用水新国标,这些不科学的标签标识,在2016年1月1日起将不能使用。如果瓶装水企业在水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新国标明确规定,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强告诉记者: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将没有上述选购的困惑。因为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将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水质安全新增了溴酸盐指标
南宁市正品堂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水因菌落总数超标,而出现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5年一季度的食品抽检不合格名单上。
该企业一位姓胡的负责人介绍,新国标在微生特指标方面,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又称绿脓杆菌),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在理化指标上,新增了溴酸盐指标。
据介绍,菌落总数、霉菌、酵母等属于卫生指标,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标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
在桶装水的生产工艺上,为了达到新国标的要求,2015年,正品堂工贸公司就调整了生产工艺,从每升加0.3毫克的臭氧,减为每升加0.1毫克臭氧。这才导致了桶装水抽检菌落总数超标。
是不是溴酸盐达标了,菌落总数就会增加?
许秘书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季度食药部门的抽检还是执行现有的饮用水标准,菌落总数仍然属于被检项目,这是所有的桶装水企业必须执行的。目前,用臭氧杀菌是绝大部分瓶(桶)装水生产的主要工艺,至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多少量的臭氧,国家也无规定。臭氧用少了,就不能有效杀菌,菌落总数会超标;臭氧用多了,溴酸盐则会超标。不过,采用活性炭的吸附法,是可以做到菌落总数与溴酸盐之间的平衡。
对致病菌新国标零容忍
许秘书长介绍,细菌、细菌总数等词汇,长期以来被大家认为是有害的,可实际情况是细菌也分好坏,细菌的种类繁多,细菌中也有有害菌、无害菌和有益菌,菌落总数则包含了所有细菌总数,只有“致病菌”才对人体有害。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包装饮用水新国标的问答。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因此,新国标不再保留上述指标。但是,新国标对致病菌零容忍。
“以前大肠菌群5个抽样样本中,允许一个样本中检出大肠菌群,现在5个抽样样本中都不允许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许秘书长说,从5月24日,新国标对包装饮用水标准、标签等作出了更为严苛的规定,这对饮用水企业的水源品质、工艺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天然泉水广西要保留这个标签
面对新国标,广西的包装饮用水一定要适应,并根据国家标准转变水产品。据许强秘书长介绍,目前广西一共有298家桶装水企业,由于广西特殊的地理环境,生产天然泉水的企业有118家、矿泉水企业有17家,虽然只占广西桶装水生产企业的一半,但是产量占到桶装水的2/3。
新国标规定,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外,剩余的“天然水”、“山泉水”、“矿物质水”等都被归类到其他包装饮用水。
“如果这样,广西很多山泉水的品牌价值就被弱化了,目前我们协会正在向国家卫计委提交申请,保留山泉水的标签。”许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