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广东商标协会、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广东慧道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编制、修订的《商标代理服务规范》(DB44/T
1579-2015)地方标准已于2015年4月16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7月16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商标代理行业的地方标准。
2012年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广东省作为全国的商标大省,商标代理行业发展迅猛。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4月23日,广东省有商标代理机构3375家,律师事务所约831家。由于商标代理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多,一方面,为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及商标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另一方面,也由于从事商标代理行业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造成欺骗委托人或者主管部门、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因此,编制《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健全完善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机制,引导和监督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对实施广东省商标品牌战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商标代理服务规范》于2013年1月17日起草,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作为地方标准立项。在编制标准过程中,广东商标协会及商标代理分会充分采纳了全省商标代理行业、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专家的意见,于2013年12月31日前征询完毕意见,并在2014年4月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已立项的《商标代理服务规范》进行讨论修订,同年10月上报审批。
《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内容结合了国内外的商标代理行业的经验及专业知识,明确了服务范围及服务资质,规范细化了服务流程,并规定了服务质量要求,对执业规范、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等服务质量方面提出明确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内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机构。
广东商标协会目前已着手开展对该标准应用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并计划分阶段,积极引导倡议全省商标代理机构认真实施本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