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超薄农膜的大量使用及其使用后难捡拾是造成白色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了规范农膜生产使用行为,有效治理白色污染,2014年,甘肃省出台了《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治理废旧农膜的通知》,对农膜生产经销及使用标准做了严格要求,坚决杜绝生产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膜。省人大也高度重视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组成执法组多次赴各地检查验收相关条例落实情况。此后,省农技推广总站、省质监局会同有关方面专家及组织,联合起草了《甘肃省农膜生产地方标准》,并于去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从农膜的产品分类、原材料的使用、厚度、宽度及耐候期等8个方面做了强制性规定,明确规定厚度低于0.008mm的农膜属于不合格产品。
以上各项措施实施以来,对规范甘肃省农膜企业生产经销行为、净化行业市场、治理白色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近日,不断有农资经销商及在政府农膜采购中中标的省内部分农膜生产经销企业负责人向本报反映,在我省农膜使用量最大的河西地区,超薄农膜生产经销不仅肆无忌惮,而且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
酒泉市瓜州县一经销商致电本报,白色污染令当地群众深恶痛绝,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作为农资经销商,他积极拥护我省新颁布的《甘肃省农膜生产地方标准》,也严格按照该标准购销符合规定的农膜产品。
但近期他发现,在当地的农膜市场,省内外厚度低于0.008mm的农膜大量充斥市场,就此他向当地主管部门征询时,得到的答复却是“经销以国家标准生产的农膜也可以”,这无疑让《甘肃省农膜生产地方标准》效力大打折扣,也为农膜生产经销投机分子大开方便之门。同时有农膜生产企业负责人向本报反映,在张掖、武威乡下村镇一级,有农资经销商偷卖山东产超薄农膜,一些劣质农膜大量存在。他还反映,曾因大量使用再生料,生产经销劣质农膜被本报披露后在临洮当地无法生存的某农膜生产企业,因“环境宽松”,照样在武威地区找到了生存的土壤,换个厂名招摇上市。
所谓农膜国家标准,即为早在20年前于1992年颁布的GB13735一92国标,其规定农膜最小厚度为0.008mm,且允许偏差0.003mm(一等品、合格品),也就是说,在实测厚度中出现0.005mm也是符合标准的。因这一标准严重不符现实需要,已被新疆、宁夏、内蒙等多地终止执行。
兰州某大型农膜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我省,某些地区农膜国标的‘我行我素’,助涨了一些农膜企业肆无忌惮生产超薄‘合格’农膜的气焰,使按照我省新颁布地方标准生产的正规农膜企业举步维艰,产品严重滞销。因为,同样一卷农膜,由于厚度的差异,以国标生产的超薄农膜肯定比地方标准生产的农膜所覆的面积大,这样一来,大多数农民就会选择前者,最终结果将与我省出台农膜地方标准的初衷背道而驰,后患无穷。”
三令五申禁止的东西却能在有些地区大量存在,有些政策经变通后还能大行其道,这无疑有本位主义、庸政懒政的嫌疑,也是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新花样,更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政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最拙劣表现。我省出台相关农膜生产经销规范,是对治理白色污染亮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是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体现,对这一政策措施的落实,决不允许有半点含糊,希望当地有关方面切实负起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政策,加大市场查处力度,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纯净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