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海市质监局批准立项,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起草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等3个地方标准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将用标准化规范行政服务全过程。
据悉,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日显重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国服务标准专项规划,均将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列入了重点支持范围。作为公共服务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提升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日益成为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作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的有效平台,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已成为全国标准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计划实施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确定政府服务事项分类和内容,按照功能设计服务中心的布局以及配套的硬件设施;其次规范入驻人员的配置,包括服务人员的能力和专业要求、服务流程及实施控制;第三是制定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制度,包括视觉识别系统和导向系统建设要求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管理、业务管理等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则对优化服务中心的服务程序、明确服务中心及窗口的职责、权力、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出了可操作、可量化、可示范的要求,通过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可实现服务中心工作质量目标化、服务过程标准化、办理方法程序化等目标,增强提供行政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通过标准化管理不仅提高了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对各窗口的业务开展也提供了有序、稳定、良好的环境,确保服务对象获得及时、满意的公共服务,最大化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对优化服务形象、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体验具有可操作、可量化、可示范的重要意义。可以用于规范中心软硬件建设,通过在公共信息导向、信息化、办公用品、服装等系统中的应用,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流程、功能和效率,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办事环境;视觉识别系统标准化建设,有助于提高办公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便于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和满意度,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形象标准化建设,可以发挥良好的示范试点作用,为上海市公共服务部门进一步提升服务形象和服务质量提供参考和借鉴。
上述3个标准的制定发布,将结合上海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标准应用实施的宣传和培训,使该市行政服务中心遵循精简、统一、效能、透明的原则,实施需求导向和流程再造,全面优化上海市政务服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