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全省4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食品用玻璃制品,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
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4544-1996《啤酒瓶》、
GB/T24694-2009 《
玻璃容器 白酒瓶》、BB/T0018-2000《包装容器
葡萄酒瓶》、GB17762-1999《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食品用玻璃制品产品的垂直轴偏差、耐内压力、抗热震性、抗冲击、内表面耐水性、内应力、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耐热冲击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兖州市三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郓城县正达玻璃有限公司、山东郓城九州华泰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
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内表面耐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