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北京讯:“我在呼和浩特鼓楼苏宁电器订购了一台一级能效的海尔空调,型号为KFRd-
72LW/01B(QXF)-S1,没想到空调安装的时候型号竟然变成了KFR-72LW/61BDX12且能效为二级。”2010年10月2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郭先生向维权网反映了这一问题。
海尔空调能效标识更换滞后
据了解,十一期间呼和浩特鼓楼苏宁电器做促销活动,价格非常优惠,郭先生便在该店订购了一台海尔
KFRd-72LW/01B(QXF)-S1空调,一级能效。然而10月23日安装空调时,郭先生发现安装的空调型号为KFR-72LW
/61BDX12,与其订购的空调型号不一致,且能效为二级。郭先生立即与呼和浩特鼓楼苏宁电器海尔空调销售人员联系,该销售人员告诉他:“两款机子完全一样,只是今年6月1日起能效标准改变了,商家未及时更换标牌。”并告知郭先生可以上网查询。郭先生查询的结果却是,上述两种型号的海尔空调技术参数根本不一样,郭先生订购的空调比实际安装的空调性价比高很多。
原来,今年6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空调能效从原有的5个等级变为3个等级。与原先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3%左右,老标准一级能效相当于新标准二级能效。
郭先生表示,店家在售卖空调的时候应该告知消费者国家已变更能效标识,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购买空调,他感觉被骗了。“样机是一种型号,实际安装的是另一种型号,他们简直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郭先生说。
海尔:两款空调完全一样
接到郭先生的维权信息后,本网编辑与海尔客服取得了联系。工号为4622的客服人员表示,开据的发票上写的何种型号,他们给消费者安装的就是同一种型号。据了解,郭先生的购买空调发票上写的型号确实是KFR-72LW/61BDX12。
然而,编辑致电呼和浩特鼓楼苏宁电器海尔空调销售人员了解到,郭先生订购的空调型号确实为
KFRd-72LW/01B(QXF)-S1,由于该店库房里没有了该型号的机子,所以给郭先生出具的发票上型号就为KFR-72LW/61BDX12。同时,该销售人员向编辑表示,两款空调是完全一样的,只是能效标识不一样。该销售人员还声明,她是海尔的直销员,能效标识的更换是海尔公司负责,这一切与她所在的卖场苏宁电器没有关系。
海尔客服工号为4622的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原委后并没有回答编辑的问题,而是说:“两个小时内,相关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10月26日下午,海尔北京售后工作人员严小姐致电维权网编辑表示,郭先生订购的空调与实际安装的空调除型号不一样外,其他性能完全一样。而据郭先生了解,KFRd-72LW/01B(QXF)-S1与KFR-72LW/61BDX12在噪声、使用面积、能效等很多方面的技术参数都不一致。
企业混淆视听 已停产样机仍做促销样机
郭先生在呼和浩特鼓楼苏宁电器订购的样机型号为KFRd-72LW/01B(QXF)-S1,据了解该款型号的空调已经停产。据郭先生透露,10月25日他到呼和浩特鼓楼苏宁电器,海尔KFRd-72LW/01B(QXF)-S1一级能效空调依然摆在卖场内。而销售人员却告诉消费者,安装的空调型号与消费者订购的空调型号不一致是因为库房已经没有这款空调了。库房没有货,厂家停止生产,一级能效标识的样机却堂而皇之地摆在卖场,迷惑消费者。
然而,新的能效标准实施至今已过了四个半月,经历了夏天销售旺季、中秋国庆大促销后,有些商家样机上的标识仍不更新,更有甚者将已停产的一级能效的样机摆放在卖场。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在消费者越来越看重节能,同价位的产品,能效等级低的就不好卖。新标准的2级,在旧标识中是1级,看起来更容易吸引消费者。”不负责任的企业因此而混淆视听,涉嫌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诚信才是企业发展之本
面对日趋理性的消费者,能效标识不再是一个贴在商品上简单的标签,它饱含着空调品牌的技术含量和对消费者负责的一颗诚心。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的新能效等级标准,并应当按照规定在产品的明显部位标注新的统一能效标识,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方便消费者选购。
消费者在购买空调时,也应该问清其能效标识是新标还是旧标,并保存好有商家盖章的销售发票或销货单,以便维权。
海尔空调被指“挂羊头卖狗肉”正是能效标识不规范惹的“祸”,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安树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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