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颁布的首部专门针对住宅小区安防的推荐性标准GB/T 21741-2008《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将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对住宅小区的楼栋门口、监控中心、围墙栅栏、视频监控系统等都做出了规定。如,标准规定应在楼栋出入口和住户厅设访客(可视)对讲系统。系统应能实现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口和监控中心、住户之间的双向通话;在小区的出入口以及停车库(场)等地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住宅小区周界应设置围墙、栅栏等屏障进行封闭式防护,高度不低于1.8米,栅栏的竖杆间距不应大于15厘米;住宅小区应设监控中心,并与城市监控报警系统实现联网等。 据了解,新标准是专门针对住宅小区的,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新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