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承担的《进出口食品添加剂二氯异氰尿酸钠的检验方法》等11项国家标准在北京通过审定。这些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没有相关检测方法依据的空白,为检验检疫检测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了权威性的检验依据,对保障进出口食品的安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这11项国家标准包括九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两项农药残留标准,分别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二氯异氰尿酸钠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2,4-二氯苯氧乙酸的检测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枸橼酸苹果酸钙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骨质磷酸钙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桂醛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硅酸钙铝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柠檬酸亚锡二钠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葡萄糖酸锰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添加剂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的检验方法》、《进出口食品中百速隆的测定》和《进出口农产品中甲羧除草醚的测定》。 全国食品检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5)认为,这11项国家标准提出的检验方法科学严谨、方法切实可行、数据真实可靠,适用于出入境食品检验工作和国内食品检测机构的检验确证,标准的技术水平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