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自主创新工作会上获悉,合肥市决定,企业制定的标准如果被采用为国家标准,政府奖励15万;采用为行业标准,政府奖励10万。
“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技术,四流企业卖产品,末流企业卖劳力”,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但是,合肥企业创新标准能力却明显不足。因此,合肥市决定从现在起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涉及信息、通信、能源、航空航天、农业生物、生物医学、先进制造技术等为突破口,通过5年的努力,使合肥示范区内20家以上重点企业实现研发与标准化基本同步,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5%,重点企业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20%,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5%,重点企业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5%,龙头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1%,重点领域内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比例达到20%。同时规定,企业制定的标准如果被采用,政府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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