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生产能力 构筑北方粮仓--粮食大省黑龙江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 近期粮食、猪肉等农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再次发出警示:粮食安全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供给问题不容小视。面对不断减少的耕地、水资源和不断增加的人口,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产的基础,是当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需要着力解决的大问题。
在拥有1.7亿多亩耕地的粮食大省黑龙江,70%以上都是中低产田。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筑北方粮仓,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黑龙江省近年来明确将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首要任务。
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采访时了解到,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连片开发、规模推进,积极探索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途径,并推出了以稻治涝、打井治旱、节水灌溉等特色开发模式。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采取改良土壤、平整土地、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大机械整地等方式,挖掘土地增产潜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运连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截至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改造中低产田3735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0亿公斤,其中新增水田1100万亩,占全省同期新增水田70%。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115元,比全省农民人均收入高出563元。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运连鸿说,黑龙江省耕地和人均耕地均居全国第一位,粮食商品率超过70%,年提供商品粮260亿公斤以上。只有建设好高标准农田,才能产出更多的粮食,才能承担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
统计显示,目前黑龙江省仍有1亿亩以上中低产田有待改造,按改造后亩增150公斤粮食计算,还有150亿公斤的增产潜力。按国家每亩528元的投入标准,使用期平均为15年计算,投入1元可产出粮食4.3公斤。
运连鸿介绍说,按照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规划,黑龙江省坚持以连片开发、规模推进的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把规模作为立项的重要标准,不够万亩以上规模的不予立项。2003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连片开发在5万亩以上的占开发面积的70%以上。其中20万亩以上的有7个、10万亩以上的13个、5万亩以上的27个。
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下,目前黑龙江省已建立了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每年都以10%的增幅增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70%被用于土地治理,其中土地治理项目的80%资金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2003年至2006年全省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6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1.93亿元,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资金为27.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20.23亿元。
记者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了解到,2003年到200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1.02亿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0.99亿亩,安排对112个5万-30万亩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累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37.83亿公斤。据悉,今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将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和倾斜,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