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7月18日讯 “降低医院经济效益指标的权重,促使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山东省卫生厅最新出台、今天在临沂举行的山东省医院管理工作会上正式亮相的《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试行)》,提出这样的要求。
近年来,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偏少,管理缺少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依据,造成控制力减弱,医院片面追求“挣钱多、扩张快”,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错乱,公益性严重丧失。
制定医院标准,重在引导医院科学发展,更好地回归公益性质,实现“以病人为中心”。在新标准中,对医院的评价总分为1000分,其中医院执业管理、质量与安全、知情与服务、效率与效益分别为200分、600分、100分、100分,医疗质量和安全成为评价医院服务的核心内容,而医院的经济运行状况则占很小的比例,共25分,仅占总分的1/40。而以“患者知情”权为代表的有无病人签字、病人满意度、询问病人结果等病人参与指标却大大加强,成为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医院得分。各医院要在进行临床、药品、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及其它高危治疗和操作前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并告知患者在认为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投诉、维权。患者及家属、代理人有权获得有关疾病、治疗计划及责任医生、护理人员等信息,以便他们参与治疗并作出决定,对所有知情同意书的签字或其他表示方式都要以书面形式记入病历。需要病人参与的项目,在140多项评分指标中占了40项。
山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马立新介绍,作为医院评价体系,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新标准是在参考目前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次专门设置的“持续改进”指标,就是要通过动态管理、动态考核,改变医院以往“达标就完事”的静态管理模式,实现对医院的动态监管,使其在管理、服务方面保持一个良好的渐进式发展势头,引导公立医院回归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性机构的本位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