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实施的“灵山香荔”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日前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灵山香荔”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面积共1000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他们加强对示范区的质量和农业投入监控,专门成立监测、技术和标准推广机构,指导种植人员对灵山香荔进行生态栽培,创建和完善合理的、环保的农业管理体系,对灵山香荔的产量和经济效益进行测评。示范区平均单位面积产量由示范前的亩产300公斤增加到364.08公斤,示范区灵山香荔产品的年产量由原来90吨增加到364吨,亩产增加64.08公斤;年收入由原来的54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55万元,收入增加3.72倍,示范区生产的龙武牌灵山香荔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示范区带动了灵山香荔农业标准化的建设,灵山香荔的品质明显提高,竞争力明显增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示范农户年平均收入146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