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设系统明确规定,所有施工企业劳务费的支付和结算必须通过法人进行;天津市4500名“包工头”转变成为劳务队长,进入项目劳务作业的管理岗位……这是天津用制度维护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得力举措。
天津建设系统提前半年完成清理历年拖欠工程款目标,累计清欠85.09亿元。目前,天津33万名建筑业农民工都拥有一张工资卡。2004年4月1日起,天津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每家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卡内,每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末按照实际工效工资全额支付剩余劳动报酬。同时,天津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在津施工企业均在指定银行存入保证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拒不支付的,直接扣除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目前,天津市保证金总额达5.6亿元。
自06年9月起,天津建立1个市级和21个区级农民工劳务费投诉中心和合同纠纷调解办公室,发现涉嫌转包、违法承包、违法用工等市场违规行为者,及时移交建筑市场执法部门查处,共受理工程款和劳务费纠纷126件,全部调解成功,清欠劳务费3645.4万元,维护了6058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18家违法违规的企业。
“天津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0%以上。”天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敏介绍说。今年天津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身份管理,各工程项目部为每一名进场的农民工发放记工卡,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将记工考勤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天津已陆续开办13所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农民工8万多人,天津市农民工持证上岗率达35%。“今年要求所有总承包企业用工200人以上的工地都要设立农民工业校”,天津市建委总经济师刘翠乔说,天津市将评选出50—100个劳务用工标准化工地,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建设工地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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