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有效控制火电厂造成的大气污染,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今年2月底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计划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山东省是煤炭生产和消耗大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量的十分之一,省内的重点城市几乎全是国家划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 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山东省新、改、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时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电厂燃煤机组也要加大脱硫改造的力度,并限期关停淘汰落后小机组,这样预计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5万吨左右,即可实现全省“十一五”规划中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削减15%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