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24日在京召开了新建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据介绍,卫生标准是一项技术性法规,与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共同构成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的基础,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卫生标准工作务必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制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卫生标准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要坚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考虑卫生标准对健康危害的控制与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卫生标准的科学性与实用性的关系,统筹考虑我国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对卫生标准的不同需求,统筹考虑采用国际标准与我国基本国情的关系。要坚持卫生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并重,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据悉,卫生部日前决定组建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和病媒生物控制5个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至此,卫生部已成立20个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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