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标准化发展研究报告》新闻解析
新年伊始,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2007中国标准化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报告》提出的我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策和建议,对标准化科研的作用和方向的分析,以及对标准化技术组织、企业联盟标准和多种标准化文件形式等热点问题的探讨,都具有重要的可行性价值。《报告》可以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有助于公众了解我国标准化发展状态和趋势,可供标准化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及企业管理者、经贸和技术领域的有关人士参考。
科研成为标准化工作亮点
《报告》对2006年完成的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和2006年启动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深入分析后认为,我国的标准化科研项目逐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以及地方级别的标准化科研项目支撑体系。
《报告》建议,我国标准化科研应走协同、立体式全面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强3个方面的发展:其一,标准化科研应积极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相结合,致力于研究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标准化战略作用的发挥,并将战略举措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取得实际效益;其二,标准化科研应增强与市场的结合,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拓展科研渠道,促使一部分标准化科研项目来自市场,成果服务于市场,并通过市场验证标准的适应性;其三,标准化科研应深入研究重大标准化理论问题,揭示标准对经济、社会、科技、贸易的作用机理,推动标准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多方面重要作用的发挥,有效指导标准化实践工作,推进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发挥。
按既定任务,“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将重点开展30~40项国际标准研制,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方法及标准研制,国家标准和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比对分析及对策研究,资源节约、环境污染物排放关键技术标准研制,重要基础性、重要公益类技术标准研制,标准化共性技术方法研究及标准研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国家应急标准体系与关键应急技术标准研究,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人体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卫生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
背景资料
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成果
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共研制标准3753项,其中国际标准31项、国家标准816项。完成研究报告419份,出版专著51部,发表论文1113篇,其中在国际发表125篇。申请专利406项,其中259项为发明专利,已获得专利312项。建立检测方法175项,梳理51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标准化体系或数据库,建立了941个试点示范基地。还对数万人进行了标准化相关知识培训,培养了标准化技术人才5300多人;共培养博士、硕士生256名,其中博士后15名、博士98名、硕士143名。获得省部及国家奖励20项,其中部级9项、国家级11项。
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策
《报告》在对我国向WTO通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在“后过渡期”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策。
这些对策主要包括,第一,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积极评议既是享受权利的体现,也可以找出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不合理之处,提出符合我国利益的评议意见,保护我国出口贸易。第二,遵守规则和运用规则相结合。我国在积极采纳国际标准的同时,应该更多地考虑我国产品与进口产品之间合理的技术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国的标准。第三,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后过渡期”的战略目标,应继续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国内外标准的对比分析研究,大力推动国际标准的采用,加强重点行业和优势出口产品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我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第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应争取更多的国际标准提案并以我国国家标准为基础制定国家标准,要积极参加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要通过参与健康、安全、环境、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制修订来更多地反映我国的技术要求,使我国这些领域的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报告》认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既严峻,又绝大部分符合《TBT协定》、《SPS协定》的基本原则和社会进步的方向;既要充分估计到其中的许多通报对我国贸易形势构成的严重影响,又要认识到这些通报在某种程度上促进我国各产业发展和提高竞争能力的积极作用。
背景资料
典型案例
2006年,我国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典型的案例是积极应对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和欧盟《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应对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我国的应对措施一是积极进行评议,将“肯定列表制度”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主要发达国家和我国的限量标准进行了对比分析,形成研究报告。二是制定36项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可检测“肯定列表制度”中规定的80%左右的农药残留指标,同时制定实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推动我国蔬菜和水果中农业化学品的检测。
应对欧盟的RoHS指令:RoHS指令几乎涵盖了中国所有出口电子电气产品及相关原材料。我国的应对措施,一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和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提案、建议20余项,其中以“样品拆分”国家标准为基础的拆分技术提案获得批准。二是及时启动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浓度的测定程序》等10余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并建立了第一个应对RoHS检测的标准体系。三是发布被称为“中国的RoHS指令”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并发布《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通用要求》等标准,为有效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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