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WTO成员,加入世贸组织3年来,严格履行WTO各项协定规定的义务,在植物检疫领域,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作为制定我国植物检疫措施的基础。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国际植物检疫标准和国外法规研究协作组”,今年又与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我国已正式发布植物检疫国家标准36项(其中转基因标准8项、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4项、国内植物检疫和林业森林检疫标准24项)、出入境植物检疫行业标准92项。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秘书处制定和发布的21项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中的19项也正在国家标准的转化过程中 。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今年我国植物检疫国家标准的立项共47项,超过了目前全国植物检疫国家标准数量。
依据国际植物检疫标准,中国已制定了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修订了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建立了风险预警和违规的通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积极开展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草案的评议工作,已经对“低度流行区的建立、保持和确认的要求”和“植物检疫等效原则概念的指南和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等13个国家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草案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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