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确定的民政部2007年标准化工作方案,到2008年6月,民政部门将组织完成包括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6项行业标准在内共117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据悉,该方案是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全国民政标准2006~2010年发展规划》及我国民政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方案还包括民政标准化研究、组建相关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民政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等内容。
据介绍,117项标准涉及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包括减灾救灾、捐赠、地名信息、社会救助、养老、殡葬、康复器械、婚介婚庆、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优抚、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福利彩票等,其中的91项国家标准已有37项在国家标准委立项。有关专家认为,服务类标准是民政标准的主体,但民政标准并不仅仅限于服务类的标准,列入方案的还包括产品标准如《救灾专用棉衣被》、《骨灰盒产品通用技术条件》,方法标准如《轮椅车 第1部分:静态稳定性的测定》,基础标准如《福利彩票基本术语》、《捐赠术语》等,民政标准不仅领域宽广,而且内涵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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