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3日,泰国国家电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草案NTC TS 5001—2550,关于无线通信设备使用安全标准。
该标准参照国际承认的标准/建议,规定了使用频率范围在9 kHz – 300 GHz的无线通信设备比吸收率(SAR)的制限和检测方法及电磁场强度,以防止对健康的不利影响。
制限分为2类,即职业暴露和一般公共暴露,并进一步按无线通信设备的3种工作级别细分。制定限制是根据人体所有部位或某些部位的基本暴露限制,以及相关导出参考级别,如作为表示符合基本限制的实际方法提出的电场和磁场的参考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