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牙买加标准局公布了关于标签要求(预包装商品标签)的加勒比共同体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适合于零售的预包装商品标签上所包括的信息要求,显示此类信息的方法,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所使用的计量(公制)用语和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各项:
i. 不是打算供零售的包装商品;
ii. 由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CARICOM)的任何地区性标准或由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地区组织批准的关于质量标准(CROSQ)的标准法规规定了不同的或附加说明的商品或商品类型;
iii. 只打算供出口,符合出口目的地国家关于标签的有效标准和法律要求的商品;
iv. 在任何关于商品或商品种类的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地区性标准对标签做出不同的或补充规定的情况下,该项标准的规定应当优先于本标准的规定;
v. 礼品包装的商品;
vi. 货运包装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