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9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唐华宾馆,召开《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氨薰试验法》(讨论稿)、《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讨论稿)预审会。
参加本标准项目预审的单位有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重标委、沈阳铜兴产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中心、上海鑫申江铜业有限公司、上海隆泰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集团、长沙铜铝材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无损检测中心、金龙精密铜管集团份有限公司、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等,与会代表共26人。
代表对《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氨薰试验法》(讨论稿)和《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讨论稿)进行了逐段、逐句的认真讨论,对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科学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现纪要如下: 1.《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氨薰试验法》(由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1). 在“前言”中“附录A和为规范性附录”中的“和”字应去掉。 2). 在“原理”中,应将“在10~15×的放大倍率下检查裂纹”改为“在适当的放大倍率下检查裂纹”。 3). 在第6章“试样”应增加一节“取样前,产品应避免避免搬运、磕碰等影响试验结果的外加应力引入”。 4). 7.4中应加上“并且试样之间不能接触”。 2.《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中心、上海鑫申江铜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1). 将探伤管材的最大壁厚由12.5mm缩小到9.0mm,因为在全国的铜管生产中,确实有企业壁厚做到12.5mm,并且进行了探伤检测,但由于9.0~12.5mm范围内的铜管探伤只有该企业进行,其余单位也未进行验证,为了保证标准执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所以把壁厚范围缩小。 2). 为了适应现在内螺纹铜管的生产,探伤铜管的外径和壁厚的最小值均做了相应调整。 3). 对条款2的定义进行压缩删减,不再列举这么多条。 4). 对4.3.1条款的填充系数的上限不做规定,即删除括号内的“50%~90%之间”内容。 5). 表4的管材外径档次的分布与《无缝内螺蚊铜管》标准一致。 6). 对表格进行调整,平底孔人工标准缺陷与旋转式的分开,另列为表6。 7). 表5的管材外径不能只列举几个具体数据,必须与其他表格一样为一定的范围分档次,数据缺少部分由金龙集团、海亮集团和高新张铜公司在06年年底之前提供给标准起草单位。 8). 为了更具可操作性和为企业节省成本,70米的人工标准样管只作为仪器的综合性能指标测试时用。 9). 5.7条款中纵长伤的制作方法部分单位提出该为“合适的方法”,因为德国标准规定用腐蚀法,但其现场调试人员采用锯切法,所以起草单位坚持采用电火花。 10). 6.8条款中关于探伤过程中灵敏度校准的规定,只对离线探伤进行每隔两小时校准一次的规定;在线探伤企业根据生产情况灵活安排,标准中不做具体时间规定。 11). 条款8中关于探伤人员的资质问题,由原来的主管应具有Ⅲ级资格证书改为仲裁人员应具有Ⅲ级资格证书。
大会以后,请起草单位根据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修改,于2007年5月提出标准的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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