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凡在我国生产、销售、进口的洗衣机都必须加贴能效标识。据了解,目前各厂商纷纷着手准备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社会各界对能效标识的推行工作也很关注。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王若虹,请他对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能效标识
问:什么是洗衣机能效标识?
答:洗衣机能效标识是指附在洗衣机产品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该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其选择高效的产品。
我国洗衣机能效标识的基本内容包括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源效率等级、耗电量、耗水量、洗净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等7个方面。
等级划分
问:洗衣机产品如何划分能效等级?
答:划分洗衣机能效等级的依据是国家标准《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4-2004)。根据该标准,洗衣机被划分为1-5,共5个等级。每个等级指示的含义不同:1级表示产品能效状况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级表示节能;3级表示处于国内平均水平;4级表示能效水平偏差;5级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5级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进口、销售。
考核洗衣机能效等级的指标有3个:耗电量、耗水量和洗净比。这三个指标是相互关联的,其中的某一个指标值提高,就可能影响其他的指标值下降,同时,最终在能效标识上标明的能效等级值取这三个指标中的最低水平。
目的意义
问:为什么要实施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
答:洗衣机产品一直以来在家电行业里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者洗衣机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我国的洗衣机产量已经占世界总产量的20%左右,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洗衣机生产国。洗衣机产品已日渐成为耗能大户,其节能潜力不可小觑,开展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分析,洗衣机能效标准及标识的实施将平均提高能效水平14%左右,到2010年将节约110亿度电,折合为一次能源58万吨标准煤。
开展洗衣机的能效标识制度一方面,将推进洗衣机能效标准的实施,进而减少它们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减轻我国的能源压力;另一方面,该制度的实施可快速有效地淘汰洗衣机行业的高耗能产品,规范产品市场,为企业营造出一个公正透明、良性竞争平台。此外,对消费者而言,标识成为消费者购买洗衣机时的“节能秤”,为消费者算清节能账,使消费者能方便买到更节能、更省钱的产品。
因此,实施洗衣机空调能效标识制度,兼顾了国家、企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背景
问:启动洗衣机能效标识有着怎样的制度背景?
答:我国于2004年8月发布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能效标识制度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从2005年以后,我国将逐步对用能产品实施能效标识。作为家电中的耗能大户,房间空调和家用冰箱首先被列为第一批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
第一批产品经过近两年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截至目前,共有国内、外216家企业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备案,其中电冰箱生产企业131家,空调生产企业85家。累计备案产品型号10181个,其中电冰箱3821个,空调6360个。空调和冰箱实施一年多就为我国节约了18亿度电。实践证明,能效标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有效节能措施。它通过对需求和供给的调整,淘汰高耗能产品,推广节能产品,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能效水平,缓解我国的能源压力。
随着标识制度的推广,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今年9月18日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06年65号),自2007年3月1日起将在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实施日期
问: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何时开始实施?
答: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2007年3月1日后,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都需要粘贴能效标识,并且备案。所以,时间非常紧,只剩下4个月左右的时间,各洗衣机企业需要加紧准备。
实施范围
问:洗衣机能效标识的实施范围包含哪些产品?
答: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第二批产品目录包括: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这两类产品。其中,电动洗衣机指的是:额定洗涤容量为1.0公斤至13公斤的家用电动洗衣机,包括波轮式洗衣机和滚筒式洗衣机,不适用于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
制度实施
问: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如何实施?
答:为了降低能效标识实施的社会成本,减轻生产者的负担,提高实施效率,我国将对能效标识制度采取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并备案、政府进行执法监督的实施模式,洗衣机产品业不例外。即:洗衣机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依据产品检测结果和国家能效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后,自行印制能效标识,并粘贴在产品上;生产者和进口商在使用能效标识之日起30日内,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能效标识和相关信息;政府对能效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
问:如何对能效标识进行监督?
答: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能效标识的符合性,是关系能效标识制度是否能顺利实施的重要一环。监督主要包括以下途径: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产品抽查,核实能效标识信息;地方监督机构对产品是否粘贴标识,标识样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对标识是否备案和对使用的标识进行核验,同时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全国性抽检活动;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由有关机构接受和处理举报、投诉。
行政处罚
问:能效标识实施中哪些行为将受到处罚?
答:强化法律责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利于保障能效标识制度的顺利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专列罚则一章,共四条,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处罚主体,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对未按规定标注能效标识,未备案能效标识,使用的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伪造、冒用、隐匿能效标识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
组织实施
问:谁来负责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的组织实施?
答: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效标识制度的管理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洗衣机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负责标识的备案、核验和公告,并配合主管部门落实能效标识研究、管理、培训、宣传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