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探讨了欧盟的区域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趋势:对内的国际化和电子化战略;对外有计划的推进战略,以及欧盟区域标准化与成员国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的关系和区域标准化所面临的挑战。 尽管欧盟成员国都有各自的国家标准化战略,但是,欧盟的区域标准化战略并不是各成员国国家标准化战略的简单相加,它不仅有别于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化战略,而且其定位在对内和对外两个不同的方面。战略发展的内部目标表现在欧洲标准化由区域化向国际化的发展以及近年来的电子化趋势两个方面上,对外目标则体现在欧盟一直提倡的两大总原则中。在信息社会和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欧盟的区域标准化与成员国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的关系越来越清晰,但区域标准化的发展也正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挑战。
1 内部发展战略
欧盟区域标准化的发展历程见证了欧盟将战略重点由区域向国际转变的过程,以确保其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领先和控制地位,而目前尚在进行的欧洲标准化的电子化则是欧盟为了应对信息社会的到来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1.1欧洲标准化的国际化
欧委会和理事会发布的一系列文件不仅指导了欧洲技术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也引导了欧洲标准化由区域化向国际化的发展。
1985年理事会的《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决议》将欧共体层次的技术协调与欧洲标准化相连,使欧洲标准成为支持技术立法、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工具,确立了欧洲标准化在欧洲单一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加快欧洲技术标准化的一体化,1990年10月16日欧委会发布了《欧洲标准化发展的绿皮书》,要求各成员国将主要精力和资金投入欧洲技术标准化,成功地将公众视线集中于标准化,将其作为欧洲单一市场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来进行研讨。绿皮书公布后,欧委会根据反馈结果,于1991年12月20日发布了《欧洲经济中的标准化通告》,分别对欧洲标准化组织、欧委会、部长理事会、欧洲经济和社会利益团体以及成员国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要求,以期提高标准化在欧洲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以欧委会的通告为基础,1992年6月18日理事会发布了《关于欧洲标准化在欧洲经济中作用的决议》,其中的第17条认为应进一步鼓励欧洲标准作为欧洲市场中经济和产业一体化的工具以及支持立法的技术基础。
1995年10月30日,理事会出台了《标准化在共同体政策中广泛使用的决议》,要求不仅要继续在欧共体的各个政策领域中实现标准化,还要在新的政策提案中考虑标准化问题。为了解新方法下标准化的实施效果,1998年5月13口欧委会根据1997年11月理事会会议要求,出台了《新方法下欧洲标准化的效率与效度报告》,详细总结了新方法的重要性和效度必要性、各国标准机构的角色、公用规范的使用以及如何提高欧洲标准化体系的效率。在此报告的基础上,1999年10月28日欧盟理事会出台了《关于标准化在欧洲的角色决议》,宣告一个强大的欧洲标准化体系已经建成。
此后,欧盟开始将重点转移到国际标准化领域。2001年7月26日欧委会发布了《国际标准化的欧洲政策原则》报告,概括了(国际)标准化的潜力和标准化的局限。不久,理事会于2002年3月1口发布了《标准化的结论》,鼓励欧委会进一步探索标准化的新方法在欧共体内部和国际上的应用潜力。2004年10月21日欧委会在提交给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欧洲标准化在欧洲政策和立法框架下的角色》通告中,再次肯定了欧洲标准化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作用,明确了它在全球化经济中的重要性。正如欧委会企业总司执行总裁汉斯·佐雷克(HeinzZourek)先生在2004年11月召开的欧洲电信标准协会的第44届全体大会上所言,欧委会通过的这一通告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加强标准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提高标准化的效率;二是促进更加广泛地使用标准和提高标准化意识。2004年12月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欧洲标准化角色的结论,再次强调在欧盟范围内使用的国际标准应该与欧盟的立法框架相一致。
从1985年理事会的《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决议》到2004年的理事会结论,文件内容的变化说明欧盟区域标准化战略经过了一个由区域化向国际化转移的过程:欧洲标准化的舞台由欧盟经济领域扩展至整个欧洲,直至国际范围。
1.2欧洲标准化的电子化
电子欧洲标准化(e—Europestandardization)是欧盟为应对世界信息社会到来所面临的挑战而设计的战略。2000年3月23~24口,欧洲理事会(即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峰会)在里斯本召开会议,会上提出要将欧洲建设成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最有活力经济体的远大目标,同时认为必须尽快利用新的信息经济,尤其是因特网带来的机遇。之后,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首脑委托理事会和欧委会起草《电子欧洲》全面的行动计划,实现里斯本欧洲理事会设定的目标。为此,欧盟分阶段设计了具体实施步骤。电子欧洲标准化的第一步就是电子欧洲2002计划《电子欧洲2002计划——所有人的信息社会》,实施阶段从2000年至2002年,该计划的最终目的是使欧洲的每一分子——每个公民、每所学校、每家公司——尽快上网。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欧委会和理事会于2000年6月14日向欧洲理事会提交了《电子欧洲标准化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的大部分工作涉及到标准化,目的是为了确保相关技术的应用和不同系统的匹配。
电子欧洲标准化行动计划的第二步就是《电子欧洲2005计划:所有人的信息社会通告》,该行动计划是《电子欧洲2002计划》的继续。根据该计划设定的目标,到2005年,欧洲应该拥有:
●现代的在线公共服务:电子政府、电子学习设施、电子健康服务;
●动态的商务环境,因而需要大规模的宽带上网设备和安全信息服务设施。
按照欧盟的设想,从2006年开始,电子欧洲标准化将进入第三阶段,但具体的措施尚在计划之中。不管欧盟最后将采取哪些具体策略,必定还是与标准化制度的建设密不可分,这就注定了欧洲标准化的电子化趋势的继续。
2对外推进战略
欧盟标准化在区域内部发展的同时,也在对外推进,这体现在其对外贸易政策之中。欧共体对外贸易政策的总原则反映在1996年欧委会《关于欧共体在标准和合格评定领域的对外贸易政策的通告》和2001年欧盟理事会对上述通告的结论中。第一项原则是避免或减少在其他市场上出现新的工业产品标准和合格评定壁垒;第二项原则是尽可能地促使国外采用以国际和欧洲做法为基础的或与之相一致的技术标准和立法方式,以提高欧洲产品的J仃场准人和竞争力。目前,欧盟利用具体的工具,已经在技术标准化的对外战略中取得了可观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
商务对话——这些对话的主要话题为标准化、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类似的对话如跨太平洋商务对话、南方共同体(南锥体)一欧洲商务论坛等等。
欧洲标准化组织的合作和伙伴协议——首先是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避免了区域和国际层面上标准制定工作的重复,确保了一致的国际标准体系的运营;其次就是与其他区域标准化组织进行合作,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与南方共同体(南锥体)标准化协会达成的谅解备忘录、欧委会与欧亚标准化理事会签订的合作协议等等。
推广容纳标准的立法模型——联合国欧洲技术委员会(UN/ECE)通过下属的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政策工作小组,发布了通过使用国际标准进行技术协调的国际模型,而该模型的理念正来源于欧盟的新方法模型。
促进欧洲合格评定议定书类型协议的签订。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相互承认协议。根据这种协议,中、东欧国家的被选中的评定机构获得与欧盟指令中的指定机构同等的待遇。
技术援助——作为实现欧委会目标的手段之一,欧盟的技术援助不仅能够确保通过援助体现欧盟的发展重点,而且能够做到在时间的安排上符合欧洲专家的要求。
欧共体的这些努力已促使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正向欧洲标准的方向靠拢,也许会最终采用欧洲标准。
除上述工具外,一直以来,欧委会还强调可以利用具体的措施来促进欧盟与第三国之间的产品国际贸易。欧委会首先推崇的措施是相互承认协议。这是由欧委会与第三国以协议的形式达成的、针对标准化协调领域并带法律约束力的、相互承认对方技术法规的约定形式。目前,欧委会已与非欧盟国家达成了7个《相互承认协议》。
其次是标准化伙伴机构(PartnerStandardizationBody)措施。欧盟试图通过标准化伙伴机构的概念,将欧洲解决技术问题的决定通过欧洲标准输出到这些不可能成为欧盟成员国、但又是欧盟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家。第一批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签订伙伴协议的国家有塞尔维亚和黑山、突尼斯以及乌干达三国的国家标准机构。通过签订伙伴协议,这三个国家的标准机构承诺将它们参与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下属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欧洲标准作为国家标准来实施,并将国内与之相冲突的标准废除。这样,欧盟和欧自联国家的生产商生产出来的符合欧洲标准的产品也就自动符合了这些目标市场国的标准。标准化伙伴机构计划是欧盟将欧洲标准化体系向第三国输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其他措施还有:
立法合作——通过研讨会、开设培训课程、互访、调研和收集信息,相互了解对方的立法;
国际标准化——将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基础;
对等互认——允许依据相同目标但不同法规生产的产品可以自由流动;
部分非正式形式的相互承认——包括一些特定领域的协议,如良好实验室行为、良好制造行为、认可方面的合作、实验室和认证机构的合作、制定标准方面的合作等;
协调——制定共同的规则,例如在国际范围内推广欧盟技术法规的新方法和全球方法。
欧盟的对内和对外标准化战略已经使欧洲区域标准化与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之间形成了某种固定的关系.
3国家标准化、区域标准化与国际标准化
在欧共体技术标准化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成员国国家标准化、欧盟区域标准化与国际标准化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固定关系:既相互补充,又存在着某种替代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是欧共体标准化战略引导的结果。
首先,欧共体的83/189/EEC号指令确立了国家标准化存在的必要性。为维护公民在安全、健康、环境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利益,欧共体各成员国有权制定新的国家法规和标准,但为了防止这些国家法规成为内部市场的贸易壁垒,它们有通知他国的义务。
其次,新方法决议确立了欧洲标准优先于国家标准的原则,规定各成员国政府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理事会的指令转换为本国立法,同时取消或修改与该指令不相符的旧法规。而当以基本要求为基础的协调标准出台之后,其参照号将刊登在欧共体的官方公报上,同时成员国必须将协调标准转换为国家标准。
最后,与国际标准机构合作的协议给予国际标准化绝对的优先权。三大欧洲标准化组织与相关国际标准机构的合作产生的最直接效果就是:确立了国际标准化优先的原则,强调通力合作,避免工作重复;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尽量等同采用现有的国际标准作为欧洲标准;对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或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承担的标准化项目,交由两机构进行平行审批,标准草案通过后,即作为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同时发布实施;互相参加对方会议.以加强沟通。
另外,欧盟还专门规定了欧洲在国际标准化方面的具体原则。2001年7月26日欧委会发布了《国际标准化的欧洲政策原则》,提出了欧共体对国际标准化的主要政策原则:
●明确欧洲对国际标准化的兴趣;
●规定了标准制定的基本要求;
●承认国际、欧洲和国家标准化的互补关系;
●确定一个标准、一次检验是便利贸易的目标之一:
●明确在法规中使用标准需要界定参与方的角色和能力;
●认为应该采取措施提高国际标准机构的效率;
●承认与国际标准机构进行公正均衡合作的益处;
●共同体支持发展标准化(最好是区域性)基础设施;
●认识到欧洲角色层(actors)应多加强相互问的交流。
4 区域标准化面临的挑战
2004年10月21日欧委会发布了工作文件
《欧洲标准化面临的挑战》,详细列出了欧洲标准化当前所面临的8方面挑战,吁请所有对欧洲标准化关注者予以关注和研究。
第一方面的挑战来自欧盟的东扩。2004年5月1日,欧盟迎来了10个新成员。2004年1月1日前,新成员国的国家标准机构已作出巨大努力,成为欧洲标准化体系的正式成员。但是仅成为欧洲标准化体系的成员还远远不够,要使这些国家标准组织全面融入“欧洲标准化文化”还需要各方面进一步的努力。
第二方面的挑战是标准化对企业和效率的战略重要性问题。一些企业的高层领导对标准化可能带来的竞争优势,在认识上还不够充分;制定标准的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将欧洲标准转换成国家标准的速度还需加快。
第三方面的挑战是新标准化产品(也就是新标准文件)及其在欧洲政策中的角色定位。处在标准化框架之外、独立于标准化原则、由财团制定的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规范已经对现有的标准化体系构成了很大的挑战。应理事会1999年10月的决议中提出的要求,欧盟已经将标准文件扩大到正式的欧洲标准之外,包括三种新的文件类型: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和导则。另外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还增加了一种技术协议的文件形式。
第四方面的挑战来自利益方的参与。代表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环境利益的各方必须获得保证,得以参与国家标准机构的活动,并有机会为欧洲标准的制定作出自己的贡献,因为各利益方代表尽早参与欧洲标准化可以避免日后启动保障条款。
第五方面的挑战为标准化的新发展使现有法律框架中的缺陷显露出来。由于还没有明确规定不是正式标准的新标准文件是否包括在98/34指令之内,因此,需要就新标准文件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澄清。另外,现有的法律框架并没有规定欧洲标准化组织遵循了何种原则就可以被认可为“欧洲的(标准组织)”。
第六方面的挑战为融资方面。欧洲标准化的融资现有5个支柱:通过完成特定任务而提高三大欧洲标准化组织的效率、质量和透明度的每年的业绩合同;通过将有关文件翻译成法语、英语和德语以外的其他共同体语言和支持确保欧洲标准与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相一致的顾问活动来提高欧洲标准化的质量;通过98/34委员会下达委托书支持欧盟的政策和立法来支持欧洲的标准化工作(欧洲标准的制定等工作);对外的透明以及在世界范围推广欧洲标准化体系;对外关系总司所管理的合作和技术援助。欧委会提议欧洲标准化组织与利益相关者一起寻求更多的可以资助欧洲标准化体系的方式。
第七方面的挑战就是在国际标准机构中应用良好治理的欧洲原则。良好治理的欧洲原则可以被应用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欧委会必须寻找机会探讨使标准制定更公开和透明的程序和机构。
第八方面的挑战是标准化的全球化问题。国际标准的使用可以促进市场准入和便利贸易,因此欧洲也一直等同或者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总之,不管是欧洲标准化的内部战略,还是其对外政策,都力求扩大其对外的影响,保障其内部贸易的自由,这才是欧洲标准化战略追求的最终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