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钢铁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钢铁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姜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钢铁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钢铁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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